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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纠正一个认知误差:星链并不像海事卫星或者銥星那样,仅仅凭借一个手持终端就可以直接和低轨卫星通讯。銥星电话大致长这个样子,有一个可以拉长的天线,这个小手机就直接能和天上的卫星通讯,让你在全球任意一点接打电话。銥星虽然广泛被美军使用,但它的电话终端在淘宝就能买到。

而星链则很像中国农村家用的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也有一个小巧玲珑的抛物面天线(卫星地面站),同时这个地面站具备类似无线路由器的功能,使得周边一定距离内的各类终端可以通过星链接入互联网。

这就导致你即使能获得星链的地面站设备,也必须找一个开阔的位置去布设它,比如放在院子里或者天台上。星链地面站甚至都不适合布设在自家阳台上,因为阳台遮挡视野太多,对空视野很有限,无法获得理想的通讯效果。

这样一套系统,可以让你不受任何限制的接入互联网,而且还是美国公司主导的,即使马斯克把它推向民用市场,也显而易见不可能在国内民用市场合法落地的。只有少数单位(例如石油勘探或民航企业等)能获得许可,购买和使用它。

但只要它推向民用市场,那么香港和澳门就一定能买得到,就一定有水货流入内地,内地就一定会有胆子大的人买到它。

接下来,就像几十年前政府曾严格禁止的家用卫星电视地面站一样,就看用户自身的伪装能力了。如果星链地面站伪装的好,没有邻居举报,也没被警方用技术手段侦测到,那就可以一直用下去了。

如果被邻居举报或者被警方侦测到,那除了没收设备,也有可能被拘留或其他处罚。

但我觉得,花这么多钱费这么大力气购买和使用星链地面站,就为了接入外网,真有点杀鸡用牛刀了。有本事买到星链地面站的人,自然也有本事找到其他上外网的途径,每个月只要几十块人民币就解决问题了。

除非是有特别爱好的群体,比如到一些没有手机信号的野山野湖进行探险露营,仍然要求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那星链地面站就最适合他们了。

不考虑带宽的话,和光纤比丢包率和延迟?怎么可能比得过光纤?天气糟糕点就更绝了

能直上外网?大哥,随便找个机场才多少钱一个月?CLASH、SSR、V2R想用啥用啥

这么大个硬件也没啥便携性,撑死了装在车顶上解决一下外出偶尔到没信号覆盖的区域的通讯问题,但一年又能遇到几次这种情况?,别了之前说的天气干扰

或许远航的海员会需要这个,他们有这个需求,而且薪资水平也确实够负担,但是对于99%的中国人,这都是没必要的

评论区出现了一些压根没看我回答的耗材,已经被我删了,但凡好好看完我的回答也不会说这种话

有些是我删的,但还有一些不是我删的,我都没看到是什么,就看到知乎显示有人回复我+该回复已被删除

不知道为啥有人以为我是反星链的,实不相瞒,我算是中国少数可能有需求的人之一,而且在等星链进来或者国内的类似项目成型

上面截图的是LTT团队的视频,最近大马猫本老师也出视频了,他这一期视频就是测评的车载版starlink天线(我记得官方名称叫房车版还是啥来着),车载版的天线就比家用版的更符合我设想的场景

总有些人想把星链当家用宽带用……对于大部分用户来说,这才是最合适的用法,属于我以前就列举的几种情况之一

至于能不能进来,别忘了特斯拉在上海的工厂是首个外资独资汽车企业,之前所有的都是合资,只要谈的拢,未必进不来,特斯拉之前外国牌子在中国可都是合资的厂

能不能,首先谈合规,再谈需求,能不能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业务——基本不能

除非星链接受有一类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国企 51%的投资,或者设立专门用于服务中国的由相关企业控股的子公司,或者把中国业务全权由这些企业代理,否则甭想。

星链进入中国,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审批。——我们不谈审批,不说外资,即使国内企业做卫星通讯都是很高门槛。

2003年4月,原信息产业部重新调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将基础电信业务分成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进行管理。其中,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需要建设全国性的网络设施,影响用户范围广,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相应采取适度竞争、有效控制的严格管理政策,以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保证基础设施运行平稳、协调发展。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 A13 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具体包括:

A13 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卫星通信业务是指经通信卫星和地球站组成的卫星通信网提供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业务。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和卫星固定通信业务。

A13-1 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卫星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地球表面上的移动地球站或移动用户使用手持终端、便携终端、车(船、飞机)载终端,通过由通信卫星clashrssr如何,、关口地球站、系统控制中心组成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实现用户或移动体在陆地、海上、空中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业务。

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应组建卫星移动通信网设施,所提供的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跨境卫星移动通信业务(通信的一端在境外)时,应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转接。提供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A13-2 卫星固定通信业务 卫星固定通信业务是指通过由卫星、关口地球站、系统控制中心组成的卫星固定通信系统实现固定体(包括可搬运体)在陆地、海上、空中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业务。 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应组建卫星固定通信网设施,所提供的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跨境卫星固定通信业务(通信的一端在境外)时,应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转接。提供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2018年3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通)颁发了基础电信业务-A13 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经营许可,批准中国卫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和卫星固定通信业务。

2016年3月7日,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获得工业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式获得我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一级资质。该许可的取得标志着其主营业务正式纳入国家通信行业管理系统体系,跻身国家基础电信运营商之列。

“事实上,自1989年成立以来,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便获得国务院批准从事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目前,其已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各公众网建立了业务互连关系,结合所掌握的中国搜救卫星系统、中国民用卫星导航系统clashrssr如何,、交通应急宽带卫星系统(VSAT)及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通信系统(GMDSS)等资源,构成了全方位的卫星安全应急、信息通信和定位导航服务体系,形成了以多网络互联互通为主要特点的天地一体、全球覆盖、便捷通畅、无所不在的宽带卫星信息通信网络平台。”

此外,如果不出意外,未来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将来肯定也会有相关经营许可clash优惠

这些企业有许可不等于可以给其合作伙伴用,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经发证机关批准,可以授权其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少于51%并符合经营电信业务条件的公司经营其获准经营的电信业务。发证机关应当在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中载明该被授权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内容。

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对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相对小些,因此,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和电信资源有效配置等因素,能够逐步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包括: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

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是指根据使用者需要,在我国境内将自有或租用的卫星转发器资源(包括一个或多个完整转发器、部分转发器带宽及容量等)向使用者出租或出售,以供使用者在境内利用其所租赁或购买的卫星转发器资源为自己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提供服务的业务。

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者可以利用其自有或租用的卫星转发器资源,在境内开展相应的出租或出售的经营活动。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是指利用卫星转发器,通过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和控制,在国内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传送业务。

由甚小口径天线和卫星发射、接收设备组成的地球站称VSAT地球站。由卫星转发器、中心站和VSAT地球站组成VSAT系统。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经营者应组建VSAT系统,在国内提供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clashrssr如何、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传送业务。

大概率是用不上了。不光是星链,就是星链代表的整个卫星通信技术在中国的市场也极其狭小。三大运营商已经把光纤拉到几乎各个地方。只有极少的高山沙漠可以使用到卫星通信,但是这点市场远远不足以支撑巨额的投资。走出去也没有市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的互联网内容比世界互联网少的多的多。外国人怎么会舍大而取小光接入国内互联网?星链,或者说卫星通信,只有全世界的大市场才能支撑。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一种新技术,一个国际上蓬勃发展的新技术。一些地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使用,甚至有一大群人高喊这种技术是邪恶的、会导致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就犹如清朝刚讨论要不要造铁路的时候一群人痛心疾首的高呼铁路要破坏风水,断了我大清的龙脉一样。

现在的卫星通信技术犹如刚开始和马车比赛的火车。可能很多方面还不如地面光纤。但是我深信这种技术的发展前景之深远甚至远远超过以光纤为基础的各种G。未来如果卫星通信技术突破了无线电通信原理。卫星直连手机可能不是梦想。那时候这种科学技术对于这个社会层面的改变将是翻天覆地的。而没有掌握这种技术的人们就相当于驾着马车望着飞驰而过的高铁。

我看到有很多人骂我,人身攻击的 。不过我觉得每个人有发言的权利,我一笑而过就好了。主要的攻击点集中在“电磁波”上面,当然貌似初中物理都说过太阳光也是一种电磁波,我居然忘了。太久没看过少儿百科了。后来我改成了无线电,还是有很多人骂。但是无线电发射技术和电磁波不是一回事吧?

现在不扯这些没有用的了。我宣布一个好消息,作为科盲的我,从新闻报道中居然发现不用突破电磁波通信技术也有卫星直连手机的可能!

我现在看到的有两种技术路线,都是美国人在搞的。一种叫BlueWalker 3,是一种超大型相控阵天线卫星部署在近地轨道,可以实现正常手机4G/5G频段高增益信号的发射和接收,实现直接和手机直连通讯。那个巨大的相控阵天线就像把贵州“天眼”放在天上,卫星就能捕捉上传你手机上发出来的微弱信号。

还有一种是马斯克搞的星链增强版,使用2GHz频段。这个我就不了解其原理了。貌似是一种长波通信。

这些都是我从网上看来的,各位通信界的大神们,有什么想说想骂的赶紧的。我想从你们的口里知道这两种技术的可行性。

不管怎么说,我对卫星通信直连手机的实现是无比坚信。我相信它一定会象互联网的问世一样极大改变推进我们的社会。

实际上,按照5G NTN标准的假设,5G NTN低轨道卫星天线米,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只能够实现用户手机直接通过卫星发送文字短消息的功能。预计美国苹果公司在今年9月份发布的iPhone14手机上,就能够提供这样的功能,对应的卫星服务提供商是GlobalStar全球星公司,为此全球星公司将发射十余颗新的低轨通信卫星。

但是如果将低轨道卫星天线的孔径放大几十倍、上百倍,则完全能够做到手机与卫星直接宽带通信。这是因为:巨型卫星天线在上行链路上能够提供巨大的接收天线增益,哪怕用户手机的发射功率只有区区200毫瓦,也能在卫星接收机的射频输出端实现较高的信噪比;巨型卫星天线在下行链路上更能够提供巨大的发射天线增益,在卫星发射功率增加不多的情况下,就能够让用户手机的接收机射频输出端实现较高的信噪比。高信噪比是实现高速率的基础。

美国AST SpaceMobile公司的“蓝行者3号”原型卫星,将要在今年夏天发射

我们的这个建议不是理论上的空想,美国已经有一家初创企业开始试验了。据美国《太空新闻》网站5月17日报道,美国初创卫星企业AST SpaceMobile公司正在研制一颗名为“蓝行者3号”(BlueWalker 3)的卫星,拥有一块高达64平方米的巨型相控阵天线,可以折叠为一个较小的立方体,整颗卫星重量为1500公斤。这颗卫星就能够实现与手机的直接宽带通信,用户不需要任何额外的附件或者地面站设备。这颗卫星计划在今年夏天发射。该公司还计划在2023年开始部署可运行的卫星,建设一个包括110颗卫星的低地球轨道星座,覆盖全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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